第54节(2/3)
”楚瑟很谦虚道。
史蒂文笑了笑:“杰森这次的文章写的很好,sci已经把他的文章评为年度医学论文了,他年底会来参加颁奖仪式,到时候,你就能在美国见到他了。
”
“嗯,那太好了。
”
她还没告诉史蒂文,石伯伯已经邀请自己参加颁奖仪式了。
说完,史蒂文又把她介绍给了同僚:“嗨,詹妮弗,汤姆,她是杰森的侄女凯特.楚,她打算四年以后进入哈佛医学院。
”
“杰森的侄女?”解刨学教授詹妮弗对她很是亲切:“希望你以后选择我的课程。
亲爱的小姐。
”
“不过进入哈佛医学院不是那么容易的。
”旁边的生物学教授汤姆倒是不以为然:“我们医学院只要在sci发表过文章的研究生。
”
楚瑟:“……”
她上辈子没开挂都发表过sci论文,更别说开了挂的这辈子了……
***
结束了和哈佛教授的会面,楚瑟就回到了宿舍,和珍妮她们商量选修课程。
开学的第一周,哈佛不会正式上课的,在这一周里面,学生可以随便拜访每个课程,一个礼拜以后再确定自己的classschedule。
哈佛管这种轻松自由的选课程序为:crossregistration。
学生们也可以借此充分了解每个教授,以便选择适合自己胃口的导师。
当然,楚瑟打算学医,所以她的课程都是在公共卫生学院,医学院两个之间选择。
除此之外,她还想去隔壁的mit(麻省理工)选修franksnowden教授的流行病学。
——从哈佛出门,搭两站地铁就到了位于kendall的麻省理工了。
不少哈佛的学生都会同时选修两所大学的课。
课程的组成倒是和国内差不多的,25%的通识课程,25%的选修课程和50%专业课程。
珍妮她们做的功课比较足,也就拿出心得和楚瑟分享:“malan教授的scienceoflivingsystems(生命系统科学)是我们必须选的。
这门功课包括了很多生物、化学还有环境科学的知识,教室是在哈佛的科学中心。
”
“还有这个,fundamentalsofneuroscience,脑神经学,在美国,赚钱最多的医生就是脑神经医生了。
”
卢安达也知道的不少。
她来自亚利桑那州的一个贫困家庭,之所以选择哈佛,纯粹是为了以后找份高薪的体面工作的。
“fundamentalsofneuroscience在哪上的课?”
楚瑟也对脑神经学感兴趣,但是和这两位小伙伴比起来,她做的功课实在太少了。
卢安达开心道:“在kresgebuilding,也就是哈佛医学院里面。
”
“那我一定要选这门课。
”
楚瑟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卢安达又翻了翻手中的选课资料:“除了选修课之外,我们今年还需要选择一门辅修的语言,你们打算选修哪一门?”
珍妮道:“我会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和拉丁语,接下来我想选修德语,那你呢凯特?”
“法语吧。
”
楚瑟在语言方面是弱项,这也没办法,一般来说越往上学习,科目就分的越细。
她在复旦本科阶段虽然选修过法语和日语,但是都没有去过这两个国家进修。
等到研究生学普外科,博士细分到胸外以后,就几乎没有外语的用武之地了。
现在重生上大学,就可以将语言这一块短板补充起来了。
将来如果游学法国日本,将会有很大裨益的。
就这样,经过了一周的考虑,楚瑟通识课选择了生命系统科学,选修课包括:疾病的话语、细菌的历史、公共健康与不平等、脑神经学等七个课程。
辅修的语言是法语。
除此之外,她还加入了两个社区服务的社团。
卢安达加入了一个非洲公益捐款社团,她想以后有机会前往祖先的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