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志的好,不过也不差,在互联网的公司做文职,说来也巧,刘晓云的公司和牧安志的在同一个园区,只不过那个园区很大,两家公司刚好斜对角,去的话骑共享单车要半小时。
除了群里约的出去玩(其实只有两次,因为各自工作的缘故,实在难以找到同时有空的情况),他和刘晓云私下没有见过面。
想到之前过节回家老妈催婚的架势,听说下个月国庆他回去已经准备好给他安排好几场相亲了,牧安志觉得脑壳疼。
他觉得刘晓云虽然长得很普通,但性格很不错,很适合当女朋友,分手后他被迫相过不少女生,都不太合适,至少他觉得刘晓云比那些人合适,因为他们还有点共同的爱好,可以聊得来。
牧安志考虑着要不要约刘晓云见个面啥的,他已经虚岁二十九了,真的不小了,在他们小区这个年纪的人普遍娃儿上幼儿园了。
隔天,牧安志给刘晓云发信息,邀请她中午一起吃饭,园区新开的一家烤鱼味道不错,很多年轻白领在那儿打卡。
消息很快被回复,刘晓云发了个惊喜的表情包。
两人约了时间、地点,并说不见不散。
在等待刘晓云的时候,牧安志是很忐忑的,他对刘晓云什么感情自己也说不上来,但是他就是觉得刘晓云是适合过日子的,他们都喜欢看电影、吃火锅、打羽毛球,另外她喜欢动手,爱小动物,不迷恋奢侈品,过日子很节俭,他相信自己妈一定很喜欢她的。
剩下的,只要追求她就够了。
牧安志的自身条件也还可以,父母公务员,城市户口,本科211,工作体面且稳定,个高,人也长得不赖。
应该不会失败吧。
牧安志这么想着就听到刘晓云叫他。
他抬眼,看到刘晓云欣喜地朝他招手。
她穿了件白色的连衣裙,衬托的亭亭玉立。
牧安志恍惚觉得她其实挺漂亮的,只是之前打扮太随意,印象中她一直都是穿宽松的运动装,倒是她的好闺蜜一直穿的很淑女。
“你真漂亮。
”
牧安志说。
刘晓云红着脸低下了头,小声说:“是衣服穿的好看对吧,我同事也这么说。
”
牧安志笑着,没说话,带着她往里走。
这一顿饭吃的非常的愉快,用顺利形容也对。
两人的三观很合的来,尤其是聊到喜欢的电影,滔滔不绝,非常的自在享受。
当晚下班后,刘晓云还主动约牧安志周末一起去打羽毛球,可惜被牧安志拒绝了。
牧安志拒绝她并非他本意,而是最近他们团队接手一个大项目,临近尾声,大家都在加班加点,周末的双休也泡汤了。
为了不让刘晓云误会,牧安志允诺下个月下旬项目一结束,他就找刘晓云玩,吃喝玩乐他全包了。
“那你就准备好银行卡等着吧哼哼,我可是很能花钱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