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牙 第一章 人命关天(3/5)
o你们不是我要见的人。
记住,只剩下三十七秒了,我死在这是里,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们警署弄出人命来。
&rdquo
这时际,才听有人哈哈笑说:&ldquo陈巨快名震世界,如雷贯耳,你要是死在这里,我们可都成了世人指责的大罪人了。
你不挟持警务人员,却以自己性命作协,高明!可惜用一支扫把柄要挟自杀,未免有损形象!&rdquo
陈剑谁这才放下了竹子,以指尖握住了尖端,反递了过去,说:&ldquo要是挟持的是警方的人,你们大可名正言顺的把我乱枪打死;如果我抢的是枪,你们也正好有充分理由把我乱枪打死&mdash&mdash我不会给你们这样从心所欲的。
我有理由相信在警界里绝对有人想我死。
&rdquo
来的是三个人。
一个军装警官,手上有枪,勾鼻高颧,留了两撇向上翘的浓须。
另一名是便装警官,一头卷发,眼神有力,皮肤黝黑,但身材魁梧,有一股动人的男子汉魅力。
他和前者都是华人。
另一名深目肤黑,胸前挂别了很多徽章,看起来不止是职份甚高的警官,而且更像是权重位高的军官,却是名马来人。
这三人走了近来,卷发便装警官向那巫藉军官说了几句马来话,然后就向陈剑谁引介:
&ldquo他是但洙汀准将,除了能代表警方发言,也能代表军队说话。
这位是警务处副处长雷柏明,专门负责调查本州特别罪案。
我姓戴,负责政治部和专案组,你的案子刚刚归由我管。
&rdquo
然后他说:&ldquo我们都来了,你有话可以说了吧?&rdquo
陈剑谁有力的眼神往四处一扫。
那戴警官又向但洙汀将军说了几句话,但洙汀点点头,戴警官即将室内其他持枪守阵以待的警员撤走。
那雷姓警官但要阻止这个做法:&ldquo这人干出这种案子。
让将冒险耽在这里,我看不好吧?&rdquo
戴警官却说:&ldquo不要紧的。
&rdquo
雷警官又望向但洙汀将军,请示地说:&ldquo将军,我看还是那马来将军也摇摇头。
用马来语说了一句:不要紧的。
&rdquo看来很有胆识也很想逞一逞胆色的样子。
人都撤走了。
只剩下陈剑谁,面对三名高级警方人员。
第一句话却说得十分奇怪:
&ldquo大红花,我可不可以相信你?&rdquo
那戴警官也回应的十分诡异:&ldquo大肥鸭。
我永远是你的兄弟。
&rdquo
两人各自趋近,突然,拥抱在一起,紧紧的。
那雷柏明警官大感诧异,但洙汀将军却微笑不变,因为戴洪华警官早在请动他来此之前已向他报告过一切。
他是戴洪华的直系上级。
&mdash&mdash大凡是上司的心态都一样:只要下属一早向他忠实诚恳的报告过一切,就算是犯了点规惹了些祸,他们也大多数愿意为部属承担或开解。
何况,这不是过,也不是祸。
他已久仰大肥鸭的大名,对&ldquo六人帮&rdquo的种种事迹,亦早有所闻。
他希望能多交朋友&mdash&mdash尤其象陈剑谁这等国际知名的朋友,对他们国家的形象、警务人员的名声,说不定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但洙汀才四十岁不到,已升为准将,兼管军警政务事。
他自己十分得意。
他觉得自己理应进一步的扬名国际,因而更加积极广结善缘。
&mdash&mdash就是因为他们这国家的警务处几位高级官员都有这种开明和沽名的心态,陈剑谁还有他的朋友,这回才少受了许多苦;更重要的是一个关键:戴洪华。
戴洪华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据说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遭到一场&ldquo灭门&rdquo式的追杀。
他父亲也是一名警员,名叫戴夭,因为不肯同流合污,不愿意贪赃枉法,反而给开除出警队,并交出了手枪。
可是因为他父亲曾在围剿当地的&ldquo山顶佬&rdquo(共和党游击队)立过殊功,故在他五十五岁那一年给撤职之后,&ldquo山顶佬&rdquo就在他退隐的山边小镇里对他展开追杀。
他父亲怕连累家人,故而逃入森林里。
可是,他的母亲的妹妹,还是死于&ldquo山顶佬&rdquo之手。
那一年,他十五岁,寄宿于首都的学校里。
当他得悉了这个噩耗,连忙赶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惨遭杀戮,他马上抄了一柄小斧独入深山。
要去会合他的老爸。
他深知其父逃亡的路线。
不过,当他赶到&ldquo九条河&rdquo的时候,父亲已惨死在&ldquo山顶佬&rdquo的围攻下。
围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个,剩下七个。
十五岁的戴洪华,又瘦又矮,居然在这深山森林里和这七名惯于游击的战士展开了一场殊死战,他以灵活动用的游击战术来对付这七名游击好手,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法,费了三个昼夜,最后竟把其中六人杀掉,只剩一人仓皇逃遁。
这一战足以使他名动江湖。
他只有一柄小斧头,他的敌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枪械的。
他以斧刃割下了杀父仇人的头颅,步出深林来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着。
他衣服破烂,乱发蓬松,全身都是伤口,苍蝇积虎峰绕着他飞,长脚蚊子还不时叮他的伤处。
歪歪斜斜的呢帽上,还斜扬了一朵在&ldquo九条河&rdquo涧边摘下的红花。
那是他父亲的帽子,也是他爸爸的标志。
他身上有一个伤口,还永不复合。
那七名敌人,十分凶悍,在左翼游击队中十分有名。
死了的六人中,有一个是站着死的,头给割下来后人还挺立着,且摆出战斗的姿势。
他回到小镇,开始发高烧,同时患上疟疾与中疾,上吐下泻,乍寒乍热了二十八天,在一个早上。
他又忽然生好了,下床才知道他足足长高了三寸四分。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业都有。
且不管是舞男还是砍柴的,卖猪肉的或是大学教授。
政客抑或是妓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变成他的好友知交,守望相助。
因为他十分够朋友。
他的朋友还不止在当地,而在世界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当地警方自然要利用他的交游广阔,他也甘于被利用,并认为这是他自己&ldquo有用&rd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