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1/2)
热搜上的“爆”接二连三,连同着这个不知如何定义的拥抱。
很久很久以后,粉丝才从这场猝然的告别中平复过来。
在每一秒刷新都有新实时的广场上,深夜的一段话井不起眼,如流星般很快被淹没了:
“我想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吧,每天只是拍电影、聊电影,和最棒的团队默契合作,收工了就和朋友去喝啤酒,一年一部作品,结束了就去海边度假,拥有更多的时间陪你的奶奶和五只不再年轻的猫咪。
从花瓶到现在的影帝,我已经忘记自己注视了你多久,后来我想起来,我自己也从一个初中生,变成了现在在英国工作的策展人。
原来时间这么快,但我还记得自己反覆啃着面包背诵艺术史、挤地铁喝白开水省钱去看展的日子。
那些日子能坚持下来,都是因为你。
谢谢你这么努力,我知道,你是一个从不为证明给别人看的人,你只是你,为自己努力,为自己退圈。
但是,你为自己的努力激励了我一辈子,而我也不仅仅只是我一个。
我们以后都见不到你了吗?
如果把时间拨回到故事发生的最开始,一个拙劣扮演乞丐的内娱花瓶,一个傲慢轻狂笃定的香港少爷,你们在片场擦肩而过,那个下午的一切都如此平平无奇。
只是这支笔不在命运手上,因而故事的结局也由你们自己写就。
这就是最好的故事,也是最好的结局。
”
第222章番外三
我叫褒曼,但前头儿没有“英格丽“,所以我不是那个女明星,我是只布偶猫。
话说回来,我想我的貌美如花还是稍胜她一些的。
我的父母往上数八代都是赛级冠军,曾曾曾曾曾祖父曾在法国凡尔赛宫扫碎一只天价水晶花瓶,但彼时贵妇只觉得他如此美貌就该如此高傲,连打都舍不得打一下。
我有这么显赫的家世和高贵的血统,被我的饲主抱回家时,我^里只有一个念头:完了,家道中落了!
饲主是个小明星,但他买我时还不红,还得咬咬牙。
看在他对我还不错的份上,我原谅了他大不敬的染指,偶尔也允许他挠一挠我胳肢窝。
但我没想过,他这么贪心,我这么高贵的出身、绝顶的容颜、万中无一的气质,竟然不能够成为他的唯一!
很快,他又带回来一只金渐层。
呵,我知道,炒起来的贵价玩意儿,往上数八代妥妥儿的就是贫民!我先祖在凡尔赛言威风时,它祖先指不定在哪个贫民窟扒拉泪水槽儿呢!
饲主给它取名叫迪伦――好了,现在连洋名都不是我独有的了。
“喂,这个家里,我是老大,你是老二,这个叫柯屿的两脚兽首先要先摸够我,才能去摸你,逗猫棒要我先玩,猫罐头要我尝够了才能赏你闻一闻,睡觉只能玩睡他怀里,你只能挨脚睡,知道了吗?”我给它立规矩。
这个脑袋圆圆的小贱玩意儿头点得是快,但显然没有诚信的好品格,饲主一回家,数他媚得欢,喵呜喵呜叫得软声细语的,还给他舔手心!
可耻!
“我喜欢他,就要舔他,你凭什么不许我舔?”小圆脑把眼睛瞪得溜圆儿。
真好意思问呢!你懂内卷吗?啊?这就卷起来了?你不舔我不舔,我们一起躺着当大爷,你舔你卖萌你吃嗟来之食,我不舔能成吗?那那那那我不就失宠了吗?!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内卷地狱从现在才刚刚开始。
他,柯屿,从片场拎回了三只流浪猫!
流!浪!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