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双更合一!!(2/5)
是一种西域来的菜,名唤土豆。
别家是没有这个菜,只有西风食肆一家有。
”
这话说的几人一愣,老爷子也来了兴趣。
他方才尝过这个醋溜土豆丝儿,吃着确实跟萝卜有些不同。
比萝卜要好吃许多,绵绵软软的,好似有点儿栗子的口感。
这也是个下饭的菜,酸酸咸咸的味道吃进嘴里就想让人用饭掖,只是这小子总不给他上饭,弄得他饿得胃里馋虫都在搅动。
老爷子有心想跟周攻玉聊一聊,但这小子颇不识抬举,看都不看他一眼。
放下菜就跟一道清风似的刮过门口,人眨眼就没了。
“这小子真瞎还是假瞎……”老爷子哼了一声,十分不高兴,“竟然不搭理我!”
吃饭的几人:“……”
……
等了许久,后厨可算是将他的粥。
清甜的味道不冲不抢眼,但闻着还挺香。
老爷子勺子在小盅里舀了舀,浓稠的质感令人欣喜。
他本身是不爱吃粥的,年轻时候就爱吃一口味儿重的。
到老来胃口出问题,吃什么吐什么,渐渐就只吃清淡的。
吃得多,总归是有些腻歪。
但这一口下去不会觉得腻歪,软糯的山药抿一抿就化了。
南瓜有点淡淡的甜,也是糯糯的。
他刚吃了好些酸口的菜,胃里正饥饿呢。
几勺子下去一盅就吃完了。
摸了摸肚子,其实已经饱了。
但他总觉得还能再吃点儿。
“不能多食,吃过了也会适得其反。
”吃的正欢的年轻人赶紧捂住他的碗,遏制住老爷子再叫一碗的举动,很是严格地把控道:“小半碗鱼肉,小半碗这个土豆丝,一盅粥,够了。
莫要拿自己身子开玩笑。
”
老爷子被小辈说的有些悻悻,心不甘情不愿地放下了筷子。
他们这边吃得快,男人总是吃饭快的。
都吃空了,小姑娘那边儿才吃到一半。
正在嘻嘻哈哈地说着话。
西北的姑娘不像京城的大家闺秀食不言寝不语。
声音大的几位经过都听得一清二楚。
老爷子还在嘀咕这小地方姑娘怎么如此不矜持,就听到里头一个姑娘说了句:“琳琅说过些日子,将布丁放到奶茶里,做什么布丁奶茶。
两个都是好吃的,合在一起估计更好吃,不晓得琳琅何时做哦……”
老爷子脚步一顿,忽地扭头问旁边亦步亦趋跟着的林主簿:“奶茶又是什么茶?”
这林主簿哪里知道?他在西风食肆开张前就搬回县城去,今儿桌上好些菜他都是头一回吃。
不过老爷子既然问了,他自然就要答:“估计是方家小娘子自制的茶水……”
这不是废话嘛!那厢房几个姑娘都说了。
老爷子揉了揉圆鼓鼓的胃,遗憾地放弃去要一杯茶水的念头。
几人在楼下结了账,一餐吃了四两银子。
酸菜鱼二钱银子一盘,土豆儿也得三钱银子。
其余的素炒便宜,但老爷子那一锅山药南瓜粥和一吊罐的香菇鸡汤就得二两。
这年头山药是药材,市面上卖不便宜。
煮粥虽然只用了一根,但耗了好些功夫。
这是实打实的小火熬出来的功夫粥。
几个人对价格没什么质疑,他们平常在京城在外头酒楼吃一顿少不得二三十两。
那些酒楼的大厨手艺还不及西风食肆的一半。
西风食肆做出这个味道的菜色,他们私心里还觉得四两银子是给少了。
“等等,”眼看着几人要走,周攻玉连忙出声喊住,“粥还剩了不少,内子给装起来了。
老爷子不若带上,这个天儿晚上热一热,也能做夕食。
”
林主簿听这话差点没给吓死,谁知那边老爷子还真不客气地给收下了。
笑话!当初在县城客栈,老爷子连隔夜粥都喝了,还怕晚上喝粥?
安琳琅将剩下的粥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