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3/4)
完全不能发挥作用的方法。
“别在我背上”的确切界限是什么?你在窗口放一盏100瓦的台灯,每秒它会向路过的陌生人的身体发射上亿个光子。
你不仅仅作用在人家背上,还作用在了人家的其他器官上。
我们都赞同开台灯是可以接受的,连续谋杀则是不能容忍的。
但我们如何在广大的灰色区域中清楚地划出正确与错误的界限呢?①
可供替代道义论哲学的选择就是结果论哲学:撒谎可能是正确的,只要结果有益;撒谎也可能是错误的,只要结果有害。
让光子射向其他人的身体是可以接受的,因为那些人不会因此受害;让子弹射向其他人的身体则通常是很不妥当的,因为结果很可怕。
关于两难困境的抉择
哲学家使用道德两难困境的通用范例来区分道义论哲学和结果论哲学。
下面便是两个颇受公众关注的范例。
有轨电车问题版本一:一辆有轨电车在沿着轨道失控般地疾驰,它正逼近被疯狂的哲学家绑在轨道上的5个无辜的人。
你可以切换轨道开关让这辆有轨电车变道驶入另外一条轨道。
但很不幸的是,疯狂的哲学家也在那条轨道上绑了一个人。
那么,切换轨道开关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可以被容许的(或在那种情况下在道德上是有义务这样做的)吗?
有轨电车问题版本二:一辆有轨电车在沿着轨道失控般地疾驰中,它正逼近被疯狂的哲学家绑在轨道上的5个无辜的人。
你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推倒在这辆有轨电车前牺牲掉以便让列车停下来。
那么,把一个无辜的人推倒在这辆有轨电车前牺牲掉的行为在道德上是可容忍的(或在那种情况下在道德上是有义务这样做的)吗?①
根据调查结果,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版本一里切换轨道开关的办法,而不会选择版本二里推倒一个无辜的人的办法。
对道义论哲学家而言,这或许会带来完美的感觉:把无辜的人推倒在有轨电车前是错误的,即便那样做可以拯救更多的人,你也不应该那样做。
而对结果论哲学家而言,这真令人困扰。
两种做法事实上带来同样的结果:5条生命获救了,一条生命牺牲了。
如果行为必然按照其结果来判断的话,那么切换轨道开关和推倒一个无辜的人都应该是同样有益的(或者同样有害的)。
善良与邪恶(3)
有趣的是,那些大脑额叶前部皮层受损的人们会更容易给出本质上更像结果论哲学家的回答:他们会切换轨道开关,也会推倒一个无辜的人。
也许我也是这群人当中的一员,因为当我第一次听到这些问题时,我觉得很显然在两种情况下,我们都有道德上的义务为拯救5条人命而牺牲一条人命。
事实上,我非常惊讶地发现居然有人更不用说是大多数人会相信别的办法。
道德判断的前提失忆症原则
当然,如果我就是那个即将被人推倒在疾驰的有轨电车前的无辜牺牲者,那我的感觉会完全不同。
但是,这是一个有关自身利益的问题,而非道德问题。
道德判断的本质恰恰是它们必须和自身利益无关。
换句话说,你的道德判断是在你能够忘记自己是谁、忽略掉你遇到何种危急状况的前提下所作出的判断。
我们是否有道义或责任向富人征税并分给穷人呢?我们应该去询问那些回答“不”的富人和回答“是”的穷人的动机。
真正值得信赖的人是那种忘记自己是富有还是贫穷的失忆症患者。
这种“失忆症原则”是由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学家约翰·海萨尼(JohnHarsanyi)介绍给我们的。
在转向经济学研究之前,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