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于谦回京(2/4)
去世,该权力便被王振夺了去,美其名曰,掌印太监就理应干这个活。
王振掌控朝政大权后,他为了谋取私利,下了规定。
“凡朝会者,(见王振)必献白银百两;献白银前两者,可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
”
许多臣子为了不被穿小鞋,毕竟一年一次,还能接受。
他们只能咬牙切齿的准备财物,老老实实去向王振“纳岁贡”。
可是于谦呢,众所周知,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光蛋,别说白银百两,哪怕三十两恐怕都掏不出来。
有同僚相劝,建议他哪怕不缴“岁贡”,好歹带点土特产赠礼呀。
于谦呵呵一笑,他甩了甩衣袖,淡然道:“财物没有,只有清风。
”
他还为此写过一首诗:“绢帕蘑菇及线香,本资民用反为殃。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
”
【闾阎:泛指平民老百姓。
】
果不其然,王振对他的这种行为非常不满,于是让人去弹劾。
通政使李锡状告于谦:“(于谦)久不得进,故心怨望,擅举人以代自。
”
本来只是一件寻常之事,推荐人才入朝嘛,属于基本操作。
只是推举,不是保举,两者是有区别的。
前者,若是皇帝不满意,不录取便是,又不会纠缠。
后者,明宣宗曾下诏:三品以上的京官有资格荐举贤才,就任内外官吏,基本能够当上一官半职。
然而,就是因为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于谦下狱,被判死刑。
不知是谁泄露的风声,让晋、豫的百姓得知,群情激愤,联名上书。
数千名两地官吏和百姓,千里迢迢来到紫禁城门前跪伏,周王朱有炖、晋王朱美圭等藩王也在朝堂中上谏,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管王振有没有得到朱祁镇的授意,碍于民意,只能不了了之。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于谦无罪释放,还恢复了原职。
就在今年,正统十三年,于谦被召回京师。
不知道朱祁镇是出于什么心理,反正于谦回来了。
于谦在京师没有什么朋友,他在外工作十九年,朝中能有什么关系?
前面为他求情的人,身份说得很清楚,只有晋、豫两地的官吏,以及周王、晋王等藩王,并没有写到其他大臣。
若是真的是有名有姓的大官为他求情,肯定会有记载,毕竟于谦也算是个明朝历史界的“流量明星”。
而那群藩王之所以为他求情,大概率是因为惜才,又考虑到皇室脸面,或许还跟明宣宗有关,在宣德年间,朱瞻基挺看重他的。
于谦的出道方式,挺有意思的。
在宣德元年,朱瞻基亲征平叛汉王谋反,没曾想朱高煦主动投降。
于是,朱瞻基便找来一大群御史去怒喷朱高煦,直接展现语言魅力。
其中,于谦就是嘴巴最臭的那名御史,字字珠玑,句句诛心,这才引起朱瞻基的注意。
但是呢,你如果说于谦跟那群藩王的关系有多好,就不应该了。
从现实角度出发,成为朋友的前提是,你要对别人有价值,不管是情绪价值,还是利用价值,或者经济价值。
人际交往中,最长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