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万艳书 贰 上册》(16)(2/5)
然保持住了冷静的口吻,尽量清楚地向书影解释道:“那位算命先生会用尉迟度的阴私诱他入彀,骗他相信,是他已故的母亲在保佑他、警示他。
当然了,说辞是我想的,不过会由那先生替我编织得更为圆滑,总之大意是,当年家慈为我詹家做法求胎时,求来的乃是天上的贪狼星君[1]下座,因此我横死后,凶煞甚大,必向尉迟度索命。
唯有将我的星曜[2]锁入活穴之中,再加以镇压,直至余气消散,方能保他平安。
”
“叔叔,我又听不懂了……”
“没关系,不用懂,就是阴阳命理那一套,尉迟度听得懂,也会信,身居高位者都信这个,至少是‘宁信其有,不信其无’的态度。
影儿,你虽在风尘里走一遭,但始终是璇闺待字之身,清白娇贵。
不过为救你出狱,不得不让你的名声受些玷污。
只因我在世时你是最后一位与我日夜不离的女子,所以命师会假称,已通过作法将我的阳煞封入你体内,纵使来日我死后,亦不得解封。
你便犹如一座用以囚禁星宿煞气的活体墓穴,被送入宫中,送去我姐姐身边,以便拿她来镇煞——镇压我。
”
“入宫?!”
“对,入宫。
不出岔子的话,你会成为家姐,也就是太后娘娘身边的女官。
这一着,不仅是为了保你,也是为保太后的安全。
只要她能镇压我的阴魂,尉迟度就暂时不会谋害她性命。
自然了,对外的说法绝不会提及什么星煞、什么镇魂,只会说,太后关心我现状,但又无法亲下诏狱来探望,故此宣弟弟身边的侍女入宫问话。
回头,他们从我身边带走你时,不会留时间给咱们告别。
叔叔怕你不明就里、敌我不分,弄不清哪些人是可以相信的、哪些人是必须防范的,所以提前把这些讲给你听,你离开我后,要好好的。
”
他停一停,叹上一口气,“我也曾以为,我有能力担负别人,后来我才发现,连我自身也只不过是宿命的掌中玩物。
我太高估自己了,也为此付出了太多代价。
影儿,叔叔不敢再向你承诺任何事,只可跟你说,宫廷乃是非地中的是非地,但凡我还有一点儿路子好走,都不会将你送入那牢坑,但你留在这一座牢里头,只剩跟我被一同处死的份儿。
眼下,唯有太后的庇护可保你一命。
但将来如何,全靠你自己了,叔叔再也无能为力。
”
一片电光掀翻了雨夜,整间房屋都晃了两晃,又骤归于黑暗。
不过那一闪间,已足够书影窥见影影绰绰的什么——也就是说,在自己入狱后,为了替她留一条退路,叔叔才着手令那位命师上报藏宝的地点,而消息要送出,必少不了一位联络人,但她和他几乎是形影不离,凡是他接触过的外人她也都见过,寥寥数人里,具有能量促成这一切的只可能是——
“叔叔,您才说您的‘朋友’,指的难道是徐……钻……天?”
雷声炸响,如鼓如潮。
良久,她才听他又浅叹了一声,“好孩子,你已经开始学会分辨敌友了。
那就别再这样称呼他,叫他徐大人,徐正清大人。
”
天象渐变,雨势渐收,已成一片蒙蒙如雾。
徐正清由半开的窗间望出,但见稀疏灯火投在一地的积水与漫天雨滴之间,混蒙中万道金线,钩织出半场人生。
那一年,他三十岁整,鞑靼大举进犯辽东广宁,战火纷飞,硝烟弥漫。
然而这对于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生——就是他自己,根本没多大影响。
他从早到晚在隆隆炮声中读书,如果他再一次在乡试中落榜,就是第七次了。
他温书温得那样专心,直到院门被踹塌才听见了骚乱。
似乎是三五个流窜的败兵,说着叽里呱啦的鞑靼话。
徐正清没一个活着的亲属——全死于破门抢掠的蛮族刀下,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在屋子里砌一道夹壁,里头放置着水和粮。
他迅速抓著书躲进去,也不知躲了多久,反正来来回回地默书睡觉、睡觉默书后,外头就安静了。
徐正清怯怯探出头:家里面被翻了个底朝天,但人已走空了。
他跨过塌掉的屋门,见大路上、村子里虽仍是满目狼藉,但已恢复了生气,一队兵士在四处巡逻,徐正清没有躲避:他们身着詹家军的铠甲,那是一代又一代守护着这座城的军队,是自己人。
“干什么?”徐正清拽住某个经过他身边的士兵,那士兵刚刚一把抢走了他一刻不离手的书。
“两天没吃饭了,借你的纸引个火,煮东西吃。
”
“这是我的书,怎能拿去点火?”
“我还就拿了。
”
“你这不是拿,是抢!”
“呵,没有老子拼命,你们早就被鞑子抢得精光,连脑袋都割走了!还跟我计较这几张纸?”
“这不是纸,这是书。
你还我!”
他们争夺着那本书,更多的士兵聚拢过来。
每一张脸孔都肮脏不堪,白晃晃的两眼里闪动着饥饿、干渴和怒火。
有人的手臂折挂在一边,有人拖拽着自己的腿脚像拖拽着累赘的行李。
徐正清有些发怵,陡闻一声有力的呼喝,“干吗呢?”
路自动地分开,一阵嘚嘚的马蹄声,一人跃下战马。
所有人的面目都因这个人的到来而焕然一新,原本涌动不绝的暴躁倏然消散,士兵们一个个挺起胸膛、眉目发光,犹如宠物在主人的面前收起牙齿,卖弄乖巧。
一阵小小的欢腾掠过人群,“少帅!”一些人高呼,一些人低语着,“少帅!”
这名号在辽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徐正清立时便知来者何人,“少帅”是辽东总兵詹自雄的独生儿子——詹胜言。
詹胜言走上前,询问争执的缘由,而后他就照着起衅的士兵脑袋上呼了一巴掌,力道操控得当。
“我怎么和你们说的,啊?鞑子骚扰良民,詹家军保护良民,你他妈哪一边的?回去给我领二十军棍!”
跟着他就捡起在争抢中落地的书本,掸掸灰,“先生,对不住了,一帮打仗的粗人狗屁不懂,哪儿能把圣贤书拿来点火呢!”
这么近看起来,这张威风赫赫的脸也只不过属于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尽管徐正清从没有关注他人外表的习惯,也不禁为这位少年的出众相貌所折服,尤其是,他竟像其他那些普通士兵一样,一脸的尘土、划痕、擦伤、凝血。
不知怎么了,徐正清感到自己无颜与之相对:他自己浑身上下既没有污渍,也没有伤口。
“这是,”他非常急于解释自己,变得有些磕磕巴巴,“是、是,是我科考要用的书,不能、不能……”
“我明白。
”少年笑了,“先生今年要赴京赶考吧?”
“还没……在下还只是秀才。
”
“先生如此刻苦精进,必定前程似锦。
只管安心温书好了,鞑子已被我们赶跑,最起码小半年不敢来了。
”
他笑着把书递回给他,就转身走开,一面又拍了拍那满面愧色的士兵,“大家辛苦,饿极了是吧?去,我那旧马鞍不成了,你们卸下来点火用吧。
吃饱了,再领罚……”
徐正清也随之望向“少帅”的那副马鞍,整副鞍具全磨秃了,印着大片干结的血,一看就是日以继夜的颠簸驰骋留下的痕迹。
忽地,他见他在马前回过头,冲他挥挥手,“先生,祝您金榜题名啊!”
他笑着,覆满战尘的脸上,牙齿好似新剥的杏仁那样白。
徐正清目送整支队伍走远。
他看到那些小兵们争先恐后地想摸一摸詹胜言的衣角,想被他注意,想抓取他一片眼神、得到他一声半句的称许……那时的徐正清还只是个愚钝不堪的书呆子,但就连他也能看出,为何这位统帅年纪轻轻就坐拥盛名;不仅因为他出身名门,也不仅因为他像传说中那样通晓兵机、刚明耐苦,而是因为他天生就具有许多老将靠半辈子的经验和伤痛才能赢得的魅力,他能在人们的心目中同时激起畏惧与爱戴。
在部众的簇拥下,他跨上了那匹光秃秃的马,“不用,你们自己吃,我再去那边瞧一眼!谙哥,谙哥,你等我……”
徐正清捏紧了手里头那本失而复得的《大学》。
有太多人,生下来就是为了让世界变得更肮脏,而詹胜言,像是那种把世界扫干净的人。
所以经年之后再见,他一度对他失望得无以复加。
詹胜言变成了詹盛言,一个腐朽而好斗的醉鬼,被酒精玷污的双目再不复少时的清朗名贵。
有很久,徐正清根本羞于和那个背弃了自身天赋的堕落者面对面,远远望见就掩鼻而过。
而与其问他是何时拆穿了詹盛言的伪装,不如问他是怎样拆穿他的?
通过一次意外。
那时徐正清刚接手兵部不久,对军械库做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