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们终于合法同居了(3/4)
看呗!而且人民大会堂多气派啊!你去看看也能长点见识,对你写作也有好处啊!”
一千多块钱!人民大会堂!写作!这几个关键词足够打动我了。
穿过宽敞明亮的人民大会堂,走在柔软的红色地毯上,我遐想联翩,仿佛自己正走在婚礼的红地毯上。
于是,我对一旁的林知逸说:“在教堂举办婚礼时,走的红地毯应该也跟这个差不多吧?”
他看着我说:“我又没走过,怎么知道?”
也对哦,我怎么会问这么傻缺的问题?
他问我:“你是不是想结婚了?”
“随便问问而已。
”我才不会主动求婚呢!
虽然法国天后唱的是法语歌,我们听不懂,虽然这个歌手之前不认识,观看的位置不是很好,但是我们依然看得津津有味。
我一直认为:一起看演唱会也好,一起旅游也罢,不在乎演唱会到底精不精彩,不在乎风景美不美丽,关键是陪你的那个人对不对。
有时候,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做同一件事情,就是一种幸福。
余乔有一回打电话问我:“你和林知逸都已经爱情长跑这么多年了,有没有想过什么时候结婚?”
“这个问题你不要问我,你应该问他。
我绝对不可能放下身段主动求婚的。
”以前谈到结婚这个话题我也恼火,林知逸每次都说不着急。
后来我也想通了,着急结婚才不好呢,因为没结婚时分手叫失恋,结了婚分手叫离婚。
虽然只是一纸合约的区别,但名称一换,性质却大不相同。
不久后的某一天,林知逸下班比我早到家,他做了满满一桌子丰盛的饭菜,全是我最喜欢的菜,我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啊?”
“不是什么日子,但只要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特殊的日子。
”林知逸说得一本正经。
好久没听他说情话了,还怪不习惯的,我问他:“你是不是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
“你真是想太多了,我对你好,你还把我往坏处想。
”
即便如此,我还是心下狐疑,总觉得今天有哪里不太对劲。
等我吃到七分饱的时候,林知逸突然问我:“你是想做我的媳妇,还是想做家庭主妇呢?”
“做了你的媳妇不就是家庭主妇了吗?二者有何不同?”我很纳闷。
不过,这莫非……是在向我求婚?
“主妇就是负责煮饭的妇女,媳妇就是负责洗衣服的妇女。
”
“我才不做!”
“那你的意思是不想做我的媳妇了?”
“如果结婚的意思就是要变成洗衣做饭的黄脸婆,我才不要结婚!现在每天吃你做的饭,感觉倍儿爽。
”
“是你自己说的啊!那以后就不要再问‘什么时候结婚’这样的问题了。
”
“……”有这样求婚的吗?一点诚意都没有好吗!
我写作时往往是沉迷其中的,通常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几个小时,身体终于抗议了,我忍不住说:“脖子好痛啊!”
林知逸提议:“去医院看看吧。
”
我不肯,“不是什么大毛病,犯不着去医院。
”
于是林知逸上网咨询度娘,“咦,有个人跟你一样脖子痛,但是扛了罐煤气就不治而愈了。
你也不用扛煤气罐了,你到楼下的超市扛二十斤米回来保管不痛了。
”
“……”我睨他一眼,“不要趁火打劫好吗?”
他笑笑,“开个玩笑而已。
网上说热敷和千年活血膏不错。
我待会儿先帮你热敷一下,然后我下楼帮你买千年等一膏。
”
我狂笑,“哈哈,还千年等一回呢。
”
他帮我热敷时,我趴在床上,他把热毛巾敷在我脖子上,还顺便给我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