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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奇台禁军规模庞大,可是军中既无精兵也无良将。

    士兵大部分都是农民,要不就是农家的孩子,都不愿意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还要在北边打仗。

     这些兵懂的是耕田晒谷,是种菜种水果,是采桑养蚕,是种茶收茶。

    有不少人在盐滩或是盐矿上干活,对他们来说,当兵倒是比做牛做马最后早早累死的日子好过许多。

     这些士兵几乎谁也说不出,他们为啥要穿过漫天黄沙,大老远地跑来跟祁里人打仗。

    在这里,一刮风,沙子吹起来,打在脸上疼得像刀割。

    连帐篷都能被风拔起来吹走。

    祁里人骑马作战,还占着天时地利之便,进退自如,杀了人就撤走。

     定西军是奇台禁军的一部分,有戴甲之士二十万,可在这二十万人看来,西北苦寒之地,干脆留给番子得了。

     然而圣意以为,祁里狂妄自大,冒犯天威,应当用雷霆手段施以严惩。

    朝中大臣则将之看作升官发财、扬名立万的大好机会。

    不过也有人把这场战争视为一场演习,为将来应对真正的敌人做准备,这敌人就是奇台北方更加嚣张跋扈的萧虏帝国。

     奇台和萧虏之间的和平协议已经签署两百年了,虽然经过几次中断,但并没有彻底破裂。

    根据协议条款,草原民族至今占领着当年窃据的十四州。

    那十四州位于奇台修筑的长城以南。

     历代先皇都一直想把失地收回来,可无论是外交谈判,还是武力威胁,甚至和亲,结果都以失败告终。

    萧虏人知道自己手里攥的是什么:只要守住这几片山岭地区、守住狭窄的关口,萧虏就能保证奇台北方的所有市镇都无力设防,而自己的骑兵则能一路南下,在广阔的平原上纵横驰骋。

    破败的长城如今在萧虏人手里。

    如今的长城已经毫无意义,充其量是个坍圮的墓碑,记述着奇台旧时的辉煌。

     娶个帝姬,就要把这些都还给奇台? 倘若有人能认真观察,仔细思索,就会发现,接下来的一切,其实早有伏笔。

    不是宏观地纵览历史,而是细致地观察这些身在西北的士兵。

    他们在茫茫沙漠中艰苦行军,一路北上,要到沙漠另一头、位于金河河弯处的厄里噶亚——祁里的都城。

     定西军受命攻打并摧毁厄里噶亚,并且给祁里的众多首领戴上枷锁、押回汉金。

    他们要掳走草原的妻子和女儿,不仅用来犒赏全军,还要卖作奴仆,他们就是要这样教训这些蛮夷,让他们记住奇台与陛下的天威。

     然而,他们一路北上,却忘记了一样东西。

    他们真的忘了。

     这年春天,伐祁战争尚未开始,一个女孩正和父亲并肩走在一座拥挤、喧嚣、令人眩晕的市镇里。

     你可以称之为疯狂,或是所有人集体罹患的燥热病——延陵,帝国的第二大市镇,因为牡丹节的到来而变了模样。

     每年春天,百花之王的半个月花期里,延陵的大街小巷都会堵得寸步难行,所有的客栈全都客满。

     大大小小的房子里都人满为患,有的人是举家回城,有的人则是外地游客。

    城中居民有的三四个人挤一张床,或者干脆打地铺,腾出空房给大量涌进城里的游客居住。

     这是每年春季都要出现的一段疯狂插曲,平常生活中的一切,在牡丹节期间都难觅踪影。

     沿着长生殿大街一路走到城西的主城门,还有月堤街的两侧,密密麻麻全都是临时搭起来的篷子小摊,都在兜售牡丹。

     “姚黄魏赤”都是最顶级、最有名的品种,其中“姚家黄”还被狂热的爱好者称作“妃子笑”,品相最佳的牡丹,光是一朵就价值千钱。

     不过也有不那么奢侈的品种,像是“左家紫”、“隐溪红”、“褐带子”、“九瓣珍珠”,还有花瓣虽小却十分精致的“朔云”。

    一到春天,延陵城里九十种牡丹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不论帝国的其他地方发生了什么,不论边境上有怎样的争端,不论世界有怎样的巨变,延陵城都会因为牡丹而成为欢乐之城。

     从第一朵牡丹盛开时起,每天清早都会有一名铺兵,骑着马沿着驿路飞驰向东。

    延陵和汉金之间共有六个驿站。

    铺兵用骑马接力的方式,快马加鞭只要一天一夜就能把花送进皇宫,这样官家在汉金也能欣赏到这番盛世景象。

     延陵因牡丹而闻名天下,至今已经有四百多年了,而牡丹成为帝国象征的时间则比这更久远。

     有些学者主张返璞归真,说牡丹徒有人工雕凿的虚假之美——要经过人为的嫁接、修剪,而非自然天成。

    他们嘲笑牡丹花哨俗气,徒有其表,过分谄媚,脂粉气太重,特别是跟素雅而英气的竹和蜡梅比起来。

     这些观点大家都知道,可是没人在乎,就连宫廷之中都无人理会。

    对牡丹的狂热追捧,在老百姓心中,已经成了压倒一切理性思考的至高准则。

     对每一个来延陵赏花的人来说,的确是这样。

     人们走在街上,头上都要戴朵花。

    巷子里挤满了贩夫走卒,农民也挤进城赏花寻乐,达官贵人则身着长袍,出行时都有步辇抬着。

     城中有几家大花圃,种出来的花,有的摆在花圃门口卖,有的则是沿街叫卖,每年这时候,这些花圃都会替主人狠赚一笔。

     魏家的牡丹堪称一绝,他家的花圃四面围墙,墙里面是一洼池塘,塘心有小岛,魏家最好的牡丹都在那岛上。

    你得花十个大钱,才能进入花圃,坐上小船,去岛上赏花。

    魏家雇了家丁,倘若有人胆敢碰一下花,家丁都会对他拳脚相向。

     培育出完美无瑕、香气馥郁的牡丹,是一门了不起的手艺。

    为了能在这屈曲的幽径上走一遭,亲身体验春色满园、香气醉人的胜景,百姓们情愿花钱并且排上几个时辰的队。

    然后第二天、第三天还会再来,只为看看园中百花有哪些变化。

     妇人也会头戴鲜花,走在人群里。

    一年当中,只有此时此地——牡丹节期间的延陵,妇人才可以从日渐烦琐、多到无以复加的束缚中暂时解脱出来。

     这就是春季。

    喧闹、癫狂,花香沉醉,溢彩流光。

    街上丝竹歌舞随处可见,还有说书的、耍猴的、变戏法的……无数的摊贩在叫卖酒食,人们沉醉在无比的欢乐当中,等到天黑以后,庭院内,小巷中,卧室里——不仅仅是歌楼妓馆里,普通人也同样沉醉地做着苟且之事。

     这是圣人叹惋世风日下的另一个原因。

     林珊走在父亲身旁,兴奋得简直要晕头转向了。

    可她竭力掩饰这一点。

    举止要端庄,可不能像小孩儿一样。

     她集中精力,要把眼前的一切都尽收眼底,不放过每一个细节。

    她知道,一阕词的成败关键就在于细节。

    填词不只是按律填字。

    只有观察敏锐才能让一阕词脱颖而出,值得你……说真的,你拿什么换都值得。

     林珊今年十七岁,明年春天就要出嫁了。

    这个念头实在太远了,可是想起这个倒也不会不高兴。

     不过,这会儿林珊身在延陵,和父亲一道走在节日期间热闹的人群当中。

    眼见,耳闻,鼻子嗅(鲜花随处可见,汗臭无处可躲;林珊心想,真是胜景共烦忧同味啊)。

    父女二人正挤挤挨挨地从城墙返回长生殿大街。

    这里不光有林珊一个女子,可林珊知道,所有人都在看她。

     林珊开始引人注目是在两年前。

    她的美貌本来足以让人一见钟情,或是让诗人诗兴大发,可是她举手投足的姿势,双眼顾盼的神态,还有待人接物的态度,似乎都有些别样的东西,让人不得不对她有所关注。

    林珊眉间宽,鼻子挺,手指纤长。

    对女子来说,她个子太高——这是父亲的遗传。

     林廓身量颀长,可从林珊记事起,他站着时总有点驼背,仿佛从不以身高过人为傲,反而时刻都准备着恭恭敬敬地俯身作揖。

     林廓参加过三次科考,第三次终于考上了进士(这点足以让人尊重),可他从未得到过一官半职,连外放的机会都没有。

    像林廓这样的人不在少数,科考圆满,却无功名。

    他有文官的朝服腰带,顶着员外郎——意思是说他并无官职——的头衔,每月领取一份饩廪。

    他写得一手好字,最近刚完成并付梓了一本小书,品评延陵城中大小园林。

    这便是父女二人此行的缘由。

     林廓从不曾明显开罪过谁——这一点在当今可说是尤为重要——而且似乎也并未发觉,有人对自己很有兴趣。

     不过林珊注意到了,也许是女孩儿的心思更敏感吧。

     林廓生性和善,还有一点与世无争的习性。

    他这辈子仅有的一次冒险,就是把自家这根独苗教养得像个男孩子。

    这可不是个无关痛痒的决定,而是关乎一个人将来的一生。

     林珊遍览群书,博古通今,写得一手漂亮的行书,楷书更是一绝。

    她还和大部分家世良好的女子一样,会唱曲,会弹琵琶,她甚至还会填词。

    词是第十二王朝出现的新的诗歌形式,就是把歌词填进乡野、歌楼中广为传唱的曲子里。

     林廓还给自己和女儿分别准备了弓箭,并且找来一位解甲归田的弓手教习父女二人弓术。

    这又是一场对世风的默默反抗。

    如今,但凡是有教养的男子(更别说是他们的女儿)都会傲慢地对所有习武风气不屑一顾。

     不消说,这些都不是女儿家该做的事情。

    在乐艺上,有的女人会一边妩媚地拨弄琵琶,一边唱男人填的词。

    不过这样的女人一般都是——一向都是——伶人娼妓。

     去年冬天,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林廓替女儿定了亲。

    在林廓看来,未来的女婿必须愿意接纳女儿的为人,并且乐在其中。

    这比许多女儿家能够奢求的还要多了。

     林珊无条件地爱着父亲,同时也对父亲的弱点不抱幻想。

     她也爱这世界,爱这个上午,不过也同样不抱幻想——或者说,她是这样想的,并且颇以之为傲。

    只因她年纪尚小。

     她头上戴着一朵绯红色的牡丹,手里又拿着一朵黄色的,早先有人向父女俩发出邀请,此刻二人正走路前去赴约。

    此行是因为父女二人收到一份请柬,不然林廓也不会去那人府上。

     这是个风和日丽的上午。

    就在距此两年半以前的一个秋日上午,一个叫任待燕的男孩,和林珊一样年轻,却不像林珊那般自信了解这个世界,带着一张弓、两柄剑和一菔沾血的羽箭,钻进城东的山林里。

     延陵的席文皋是整个奇台最受人敬重的人物。

    如今的他满脸皱纹,所剩无多的头发全都白了。

    他深知自己的名声,却从未得意忘形。

    尽己所能地活得有尊严,就能换来时人的赞誉,有些时候确是如此。

     席文皋做过高官,当过翰林学士,还当过史馆修撰,同时也是一位诗人。

    年轻时,他还度曲填词,并且让“词”这一形式在文人雅士当中流行起来。

    而他的文人圈子里还有人让“词”变得更加高雅。

    他的书法技艺,以及他在朝中对门人的不吝提拔,都为他赢得了名声,这名声中还包括他热爱美物、美景和美人。

    当初在朝为官许多年,他几乎把持住每一个重要的衙署,先帝在位时,他做过参知政事,后来当今的官家继位,他还当过一阵子宰相。

     当然,这个“一阵子”足以把故事讲清了。

     他在自己的园林里,端起一盏青瓷茶杯,抿一口泽川茶。

    这青瓷茶杯色泽赏心悦目,正配得上这个季节。

    上午的访客里,有一位会带来无比的酸楚,另一位或可冲淡这样的滋味。

    快到晌午了,他在日光中想着官家,想着朝中的朋党之争,还有人这一辈子的起起伏伏。

    他心想,有时候,活得越久,越没活够。

     在世人看来,有些人其实一辈子都平平顺顺,没有起伏波折。

    没错,每个人都要从蹒跚学步的小儿长成身强力壮的大人,又变成风烛残年的老人,一变天,一多走几步路,就会腰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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