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5/5)
后,竟然拍着贾环的头笑道:“已后就这样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
”按当时贵族袭爵的“游戏规则”,父辈的爵位在其死后,应由其长子来袭(贾代善死后,贾赦作为长子袭了一等将军,贾政无爵位,只被赐了个官儿当),就算长子死去或有过失不能袭,也不可以让侄子来袭,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一回里,贾环被设定为了贾赦的儿子。
更奇怪的是,这一回里写到,一家人围着大圆桌团聚,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手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手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
只坐了桌的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
贾母就感叹人少,于是就去把迎、探、惜叫过来坐到一处。
不是还有一个贾琮吗?习射有他的份儿,怎么中秋团聚吃月饼就没他的份儿了呢?贾琮在第二十四回就正式出场,还被邢夫人斥责:“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的黑眉乌嘴,那里象大家子念书的孩子!”贾琮分明是贾赦的一个亲儿子,当然也就是贾母的一个亲孙子,中秋大团聚,怎么会被排除在外呢?
从上面这些迹象看,第七十五回应该是写得比较早的一回文字,但是因为就整个故事而言,它又处在相当靠后的位置,因此,曹雪芹一直没有腾出手来让它的叙述文字跟前面各回一一对榫,更没来得及把其中的三首诗补上。
回目说“新词得佳谶”,“佳谶”就是好的预言那当然是反讽。
甄家大厦已倒,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围坐在大圆桌旁的这些人,无论善恶贤愚,都将不免进入“白骨如山忘姓氏”的范畴。
第七十五回的三首诗曹雪芹未及填入,固然是我们阅读上的一大损失,但我们要感谢他把第七十六回写完全了。
第七十六回整体上是一首诗。
关于这一回,我在前面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只是还要强调一下,林黛玉所写出的,与史湘云“寒塘渡鹤影”相呼应的,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而非红学所校订本所主张的“冷月葬诗魂”。
“花魂”是《红楼梦》文本里一个多次出现的语汇。
“鹤影”句预示着八十回后史湘云历尽艰难困苦终于与飘零的宝玉遇合,“花魂”句则预示黛玉自沉于湖心月影已为时不远矣。
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
青年时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第七十八回。
不忍读第七十七回,是因为内心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
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
他经过反复的精雕细刻,从第八回宝玉酒醉回到绛芸轩,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温暖的手里那个细节开始,迤迤逦逦,以撕扇、补裘等重场戏,以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私语、爆炭般发作用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把一个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诚挚的生命,鲜活地塑造了出来,使我们觉得恍惚跟这个人生活过一段。
这样一个生命的抱屈陨灭,怎能不令人肠断心碎?
晴雯的生存态度,是有违封建礼教的。
王夫人剿灭晴雯,是一次给宝玉“扫荡外围”,促其归顺礼教的“严肃整顿”。
这确实是事件的本质。
但往深里探究,就会发现,那其实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性格悲剧。
性格即命运。
从贾母屋里的绛芸轩,到怡红院里的绛芸轩,在没有家长、大管家等外部势力进入监管时,里面的生态环境,读者都是非常熟悉的。
由于宝玉的纵容,或者说是带头,那里面充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为例,哪里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欢,就连袭人,不也喝酒唱曲,礼数出位了吗?
晴雯被撵后,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
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到好。
”袭人的话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说出了真相――晴雯毁在美丽与聪明皆外露,构成了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环境中的性格劣势,而袭人却具有所谓温柔和顺的性格优势,更何况她相貌上平平,也不会让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
我曾写过一篇随笔,题曰《性格何时无悲剧?》,现在引在下面:“性格悲剧”曾是文学评论家笔下常见的话语,更有“性格即命运”一说。
最近读到一些文章,发现“性格悲剧”的慨叹不是用在了虚构的艺术形象上,而是针对了真实的人物。
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说,胡风对曾拜在他门下,后来主动揭发批判他,却又跑到他家希图板凳两边坐的某人,一点面子也不给,当场下了逐客令,这就促使某人更“及时”地把胡风等人的私信上交构罪,促成一场“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乃至全面的“肃反”运动在全国迅即烈火熊熊……这些涉及不同悲剧人物的文章,又几乎都用“书生气”来概括他们的性格弱点。
“书生气”严格来说还不能算是一种性格,因为性格是指个体生命与生俱来的独特秉性,这种秉性在后天通过社会影响、学校教育、家庭熏陶与个人努力,可能会有所萎缩、抑制、掩饰、修正,可是却很难说能够彻底改变。
就性格而言,无论是总结中外古今文学艺术中的人物形象,还是分析历史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案,有一些类型的性格,显然是属于易生悲剧的。
如过于内向或过于外露,心太软,多愁善感,优柔寡断,刚愎自用,或意气用事,易于冲动,喜欢即兴发挥,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
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那么无论是什么性格,也都无所谓性格悲剧;但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体制下,个体生命总不能不遇到一个与他人,与群体,发生交往、碰撞、磨擦乃至冲突的问题,在这个体与他人与群体的复杂关系中,性格冲突是一大因素。
这也是个体生命烦恼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们读伟人的著述与传记,也能从中发现出自性格深处的东西,并且会深感震撼。
在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日子里,因性格而纠葛为政治悲剧的例子不少。
现在社会转轨到市场经济,市场使每一个体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际选择,不会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况下,也硬是挪不出某个社会组织板块,从而使性格冲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剧得以减少。
但市场的选择也有其冰冷、犬儒的一面,在激烈的效益、收益竞争中,某些类型的性格也会感到更多的压力,面临更尴尬的性格困境,因此性格悲剧仍会源源不断地显现。
这对文学艺术或许是福(可取材者多多),对世道而言,却依然令人不能满意,因之对理想境界的追求,也便会伴随着对现实缺憾的批判而渐强渐进。
如果说人是生而平等的,那么,不同的性格也应是平等的,和不能有种族、肤色、性别、长幼、相貌、体态等方面的歧视一样,人与人相处时也不该有性格歧视。
即使是与一般大多数人性格相差甚多,以致可称为有性格缺陷的生命个体,我们也应该像对待生理上有缺陷的残障人、智障人一样,平等待之。
人类社会真达到了这一境界,所谓性格悲剧,也就不复存在了吧?
这篇文章虽然没提《红楼梦》,没举晴雯为例,但促使我写成它的因素,当然有《红楼梦》的熏陶,有《红楼梦》里黛玉、妙玉、晴雯等形象的启迪储存于胸臆。
我自己经历过很多世事后,回思所遭遇到的人生坎坷,多与自己的个性相关。
我现在深切地意识到,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什么体制,什么具体的小环境里,个体生命的悲苦都在于:他(或她)一方面必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人格尊严的很大一部分就是其独特的性格;另一方面又有必要与他人,与群体,去协调,去磨合,这协调与磨合,在很大程度上,其实也就是抑制,甚至是打磨掉自己个性棱角的痛苦历程。
人应该就是自己,人却又不能不因将就他人和社会而丧失掉一部分自我。
这里面有超政治的,哲学性的思考。
曹雪芹,他以《红楼梦》,引领我们进入了这个哲思的层面。
站在这个层面上,我们就应该更加理解,曹雪芹为什么通过贾宝玉宣布女儿是水作的骨肉,为什么又说未出嫁的女儿是颗宝珠。
他这是从社会群体中先把受污染最轻,较易保持本真性格的闺中一族,摘出来加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