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4/5)
路。
一路上,雪有好几码深。
在我们挣扎着向前走的时候,我的同伴不停地责备我,惹得我心烦。
他骂我不带一根朝山进香的拐杖,告诉我不带拐杖就永远也进不了家,还得意地舞动着一根大头棍棒,我明白这就是所谓的拐杖了。
当时我认为需要这么一个武器才能进自己的家,那是荒谬的。
跟着一个新的念头一闪。
我并不是去那儿,我们是在长途跋涉去听那有名的杰别斯·伯兰德罕讲“七十乘七”的经文,而不论约瑟夫,或是牧师,或是我要犯了这“第七十一的第一条”,就要被人当众揭发,而且被教会除名。
我们来到了教堂。
我平日散步时真的走过那儿两三回。
它在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高出地面的山谷靠近一片沼泽,据说那儿泥炭的湿气对存放在那儿的几具死尸足以产生防腐作用。
房顶至今尚完好,但是这儿教士的收入每年只有二十镑,外带一所有两间屋的屋子,而且眼看恐怕就要决定只给一间了,所以没有一个教士愿意担当牧羊人的责任,特别是传说他的“羊群”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他们自己腰包里多掏出一分钱来养活他。
但是,在我的梦里,杰别斯有专心听讲的满会堂会众。
他讲道了老天爷呀!什么样的一篇讲道呀,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等于一篇普通的讲道,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搜索出来这么些罪过。
他对于讲解辞句有他独到的方法,仿佛教友必然时时刻刻会犯不同的种种罪过。
这些罪过的性质极其古怪:是我以前从没想象过的一些古怪离奇的罪过。
啊,我是多么疲倦啊!我是怎样地翻腾,打呵欠,打盹,又清醒过来!我是怎样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而且用胳膊肘碰约瑟夫,要他告诉我他有没有讲完的时候。
我是注定要听完的了。
最后,他讲到“第七十一的第一条”。
正在这当口,我不由自主地站起来,痛责杰别斯·伯兰德罕是个犯了那种没有一个基督徒能够饶恕的罪过的罪人。
“先生,”我叫道,“坐在这四堵墙壁中间,我已经一连气儿忍受而且原谅了你这篇说教的四百九十个题目。
有七十个七次我拿起我的帽子,打算离去。
有七十个七次你硬逼着我又坐下。
这第四百九十一可叫人受不了啦。
信教的难友们,揍他呀!把他拉下来,把他捣烂,让这个知道有他这个人的地方从此再也见不到他吧!”
“你就是罪人!”一阵严肃的静默之后,杰别斯从他的坐垫上欠身大叫。
“七十个七次你张大嘴作怪相七十个七次我和我的灵魂商量着看啊,这是人类的弱点,这个也是可以赦免的!第七十一的第一条来啦。
弟兄们,把写定的裁判在他身上执行吧。
衪①所有的圣徒有这种光荣的!”
①衪He,指“神”而言。
对上帝(神)表示尊敬,故将第一个字母大写。
在中国,教徒言及上帝往往写“衪”。
话才落音,全体会众举起他们的朝山拐杖,一起向我冲来。
我没有武器用来自卫,便开始扭住约瑟夫,离我最近也最凶猛的行凶者,抢他的手杖。
有人潮汇集之中,好多根棍子交叉起来,对我而来的打击却落在别人的脑袋上。
马上整个教堂乒乒乓乓响成一片。
每个人都对他邻近的人动起手来。
而伯兰德罕也不甘心闲着,便在讲坛板壁上使劲来一阵猛敲,好发泄他的热心,声音好响,最后竟惊醒了我,使我说不出来的轻松。
到底是什么东西令人联想那极大的骚扰呢?在这场吵闹中是谁扮演杰别斯的角色呢?只不过是在狂风悲叹而过时,一棵枞树的枝子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