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稀泥与暴乱(4/5)
连忙准备了一份揭帖,上书徽州府,语气恳切地解释说五县并不打算闹事,只是被逼太甚,民心不稳而已,外头传言什么遮道殴打、竖激变旗什么的,都是谣言,我们跟舒推事感情好着呢!
他的文笔颇佳,一边解释,一边还不忘告状:“今各县愤激,事实至此,衅孽始萌,犹可杜息。
其指斥之实,惟知切齿于殷门;其号呼之状,惟欲求申于官府,其迫切之情,惟欲求通于君父。
”
三个排比,层层推进,既把暴乱这件事洗得干干净净,又指出乱源在于殷正茂这个王八蛋——我们是反奸臣不反皇上,是大大的忠臣。
有他带头,其他几县也纷纷上书,调门一致降低,都态度恳切地表示:小民只是惊慌失措而已,只要大老爷把丝绢税改回去,我们都是顺民。
乡宦们的呼吁,让民间的热度慢慢降了下去,然后朝廷的脾气就上来了。
七月二十日,这次不是兵备道,而是更上一级的巡抚都院气势汹汹地发出安民告示。
这次的口气截然不同,没有含糊地称“五县”或“六县”,而是直接点了休、婺、祁、黟、绩五县的名,杀气腾腾地表示:
“如有一县一人敢倡言鼓众者,先以军法捆打,然后问遣,决不姑息。
”
耐人寻味的是,与这份安民告示一并送达徽州府的,居然还有一份兵备道捉拿帅嘉谟的公文。
在这份公文里,逮捕帅嘉谟的理由特别值得一读:“以歙县津贴之费,输纳冠带,夸张梓里,以致五县居民愤恚不平,哄然群聚。
”你这是诈骗歙县百姓的公款,去给自己买冠带荣誉,还到处显摆,这才导致了五县民众闹事。
这些钱有多少呢?一共四十两。
看得出来,上头为了尽快平复乱局,只能拿帅嘉谟的人头来安抚五县民众了。
你没罪,也得挑出点罪过来——可是,帅嘉谟一手促成丝绢税改革,这个立场是经过圣旨确认的,从这里实在挑不出毛病。
兵备道憋了半天,只好胡乱找了个理由,说他挪用公款买冠带。
谁让你小子到处显摆,惹出这么大乱子,不收拾你收拾谁!
于是,这位一心为歙县谋利益的英雄,稀里糊涂地以诈骗罪进了监狱。
当然,帅嘉谟在牢里并不寂寞,因为没过几天,巡抚都院发出数份公文,点了五县里闹事的一群首恶分子的名字——程任卿、程文烈、何似、吴大江、程时鸣等几人都在名单里,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随着这些责任人的入狱,以及各级政府的强力弹压,加上当地乡宦拼命安抚劝说,这一场轰轰烈烈的徽州之乱,总算逐渐恢复了平静。
可无论是抚、按两院还是徽州府,心里都明白,此时的平静是暂时的。
暴乱的根源在于丝绢税,这个不解决,始终是个隐患。
因此他们也纷纷上书户部,表示这个丝绢税的改革,虽然是圣上批准过的,但能不能……再商量一下?
此时徽州之乱的影响,已经不局限于当地,两京官场都有震动。
南京礼科给事中彭应时、湖广道御史唐裔以及北京户科都给事中石应岳纷纷上本,说徽州大乱肇始于丝绢税的改制,可见此事还需要仔细斟酌。
户部尚书殷正茂身为歙县人,即使没有偏袒之心,也该避嫌,这次出事他也有责任。
其实他们对于徽州丝绢案的来龙去脉并不清楚,在弹章里只是几句话寥寥带过。
他们担心的是,此事持续下去,会让整个江南都变得不稳定,这才是关乎利害之处。
所以说,谁有道理谁没道理根本不重要,赶紧把这事平息才是真的,正如彭应时弹章里说的:“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
”
【注释】
奏请(皇上)定夺,毋得依违以杜衅端,庶地方永保无虞之庆:圣上万万不可犹犹豫豫、模棱两可啊!恳请圣上裁断是非,以正视听,杜绝此类争端,但愿能永保地方太平无事!
在重重压力之下,殷正茂只得上书谢罪请辞,不过并未得到批准。
他户部尚书的位子暂且保住了,但言路和群众的意见都太大了。
丝绢税的方案,必然要做修改。
哪怕已经有了圣旨,也得改。
只不过,皇上金口玉言,岂能出尔反尔。
这脸,不能让皇上丢。
所以朝廷给出的方案修改理由是这么说的:“虽令由钦定,始有专擅之情,事属乡邦,不免有可疑之迹。
”意思是,圣旨虽然钦定了丝绢税的改革,但你们在具体操作上有偏袒的痕迹,大概是主事官员的籍贯落人口实了吧。
朝廷定的调子是对的,是底下的人给唱歪了。
谁唱歪的呢?到底还是让歙县出身的殷正茂背了这口黑锅。
上头既然同意修改丝绢方案,下面各路官员便重聚太平府,再次商议。
万历五年十二月,丝绢税的第三版改革方案终于出炉。
这个方案与原来相比,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对五县多让了一步。
歙县丝绢税不变,减免的均平银数额,从原来的3300两调整到2000两,由五县均摊。
这样一来,总计6145两白银的丝绢税,实际上歙县出4145两,五县出2000两。
五县民众这次没敢再闹民变,可不满之情溢于言表。
你当这是菜市场讨价还价?一块不行就九毛,九毛不成就八毛,太不成体统了。
我们要的可不是这个!
负担就是负担,一分银子也是负担!
老百姓闹了这么久,早就轻车熟路。
抗议申文和请愿书化为无数雪花,纷纷飞向各级衙门。
官员们面面相觑,还能怎么办?继续再议吧!议到大家都满意为止。
这一议,就将近一年。
一直到了万历六年十一月初四,徽州府总算硬着头皮拿出了第四版方案,叫《豁免五县均平方案》。
此方案对歙县来说,没什么太大变化。
丝绢税照旧,减免的均平银数额,调整到了2530两。
而这2530两,并不会摊派到五县头上。
在隆庆六年,户、礼、工三部征派徽州府的料价银,减免了一部分,一直留在府账上。
同时还有一笔军需银,每年都会剩点结余。
徽州府每年从这两项合计抽走1950两,替五县补进均平银里,诸县再均摊50两,一共是2000两整。
如果以后每年军需银的结余不足,则从五县征派补足。
绕了好大一个圈子,等于是徽州府把这笔税扛下来了。
这样看起来很合理,可是不要忘了,这个税是每年都交的。
徽州府料价银是隆庆六年的减免所得,数量只会减少,早晚用光;而军需银结余每年都不固定,今年多,明年少,万一是负数,那么这笔钱,还得让五县来承担。
换句话说,这2000两银子的来源,是不稳定的。
前面三个方案,是横向朝三暮四,让丝绢税在六县之间来回腾挪;这第四个方案,却是纵向朝三暮四,按时间轴来的。
五县初期可能交得少,可随着时间推移,几乎可以肯定会逐年增多,最后回到原来的水平。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问题。
对歙县来说,减免均平银的数量是2530两。
而从料价银、军需银和诸县分摊中抽走的,是2000两。
还有530两无法冲抵,账不平啊。
歙县和五县已经打滚了好多次,差不多已到底线,让谁多扛一分,估计都得爆炸。
要么,再按照第四版方案的思路,从其他科目里进行调配?
一般的调配,是不成的。
因为你这里减交,那里就要多交,算来算去,总有一个科目要吃亏。
一干能吏高官,就为这区区五百多两银子愁眉不展。
这时,不知哪位天才提出一个绝妙的主意——如果这个科目本身就不合理呢?让它吃亏,岂不就正好两便吗?
什么?怎么还有不合理的税收科目?
有哇,两个字:协济。
所谓协济,是指当一处官府出现资金紧张时,由上级出面协调,组织临近州府进行援助。
这种援助一般来说都是临时性质的。
比如在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为了防备倭寇,徽州府协济苏州、松江海防16,000两银子;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为了巩固长江防御,徽州府协济镇江驻军1300两银子;嘉靖四十年(1561年),景王朱载圳前往封国,徽州府协济池州10,000两,用于迎接仪仗开销。
这些大的协济,都是因事而起,事完了,钱就不用给了。
可还有一些琐碎的小协济,虽属临时征派,可久而久之,遂成定规,变成一项长期性的税负。
这是大明税制的一个特点,很多科目因循成例,轻易更改不得,日积月累,形成无数散碎、复杂的短链条。
这些琐碎协济,往往与军事密切相关。
因为军方的驻屯调动,不依行政划